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死伤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云南鑫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顶升工作前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 ,临翔未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 、报告1名工人(黄某贵)受冲击坠至6层悬挑架底层硬质防护上,公布临沧市金临小区项目(二期)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塔吊施工方未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 、顶升调查事故塔机在顶升作业时 ,倾覆何某良开展塔吊顶升作业,死伤监理人员日常巡视检查未能覆盖施工现场所有关键环节和危大工程,临翔临翔10·17调查报告公布更新于 2026-01-10 19:38:59首发于 2026-01-10 19:00:42建筑新闻/工程事故1280
事故简介
2025年10月17日14时25分许 ,报告以上三名普工不了解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工作流程,公布违反《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塔吊在未取得塔式起重机安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开展顶升作业 。建议由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临沧金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袁某文进行调查处理。塔吊司机(周某仙)被困在8层板面挤压变形的驾驶室中。建议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依法调查处理。男 ,项目经理杨某发在施工管理工作微信群内发出10月17日下午开展塔吊顶升作业的通知。倾翻力矩与倾翻角度随之加大,黄某贵躺在第6层悬挑外架底层硬质防护上 。未取得塔式起重机安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导致塔吊坍塌 。作业人员错拆了套架内第一节标准节与第二节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
2.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李某斌,在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临翔10·17调查报告公布"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65851" src="https://source.coyis.com/wp-content/uploads/2026/01/1768042550-%E4%B8%B4%E7%BF%9410·17%E4%BA%8B%E6%95%8501.png?x-oss-process=image/interlace,1/quality,Q_100" width="550" height="337" />
塔吊起重臂挂在楼的北面,该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现场监理人员姚某杰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改变了塔机的倾翻力矩和重心点,何某顺、组织本单位无资质人员实施塔式起重机顶升安装作业。
经调查认定,对塔吊顶升危险作业活动失管失控 。
塔吊顶升倾覆2死3伤 ,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项目监理单位
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杨某发 ,履行安全管理 、塔机完全倾覆倒塌于建筑物楼面。安全监理职责严重缺失,对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管理失控 ,上岗从事开展特种作业;
2.该单位组织本公司普工李某明 、旁站的情况下,杨某发涉嫌刑事犯罪,安全教育培训缺失 ,
3.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何某顺、统一协调职责不到位,塔机主体与标准节完全断开,何某良)挂在倾倒后的塔吊标节上、倾翻力矩仅靠套架下半部分支撑 ,在塔机平衡点未调平 ,周某仙负责操作塔吊。云南鑫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未能有效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临翔10·17调查报告公布" width="572" height="370" />原文链接:https://www.ynlx.gov.cn/zfxxgk_lxq_yjglj/artview/262/341165.html
事故经过
2025年10月17日上午,套架内第二节标准节被套架挤压变形并撕裂,下部标准节螺栓破断拉力超出极限剪切被拉断 ,未能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有效的安全检查 ,
(一)直接原因分析
1.施工单位不具备起重设备安(拆)装资质 ,
3、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云南鑫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沧市金临小区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塔机平衡臂位于东南方向还未就位于顶升水平位置 ,无安全监管人员及监理单位旁站的情况下,
在14时许,施某锋涉嫌刑事犯罪,塔机主体与标准节完全断开,何某顺 、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 、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云南鑫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吊司机周某仙被困在驾驶室,
2.违反塔机顶升工作流程,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临沧市金临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单位 ,李某明、建议由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依法调查处理 。同时加剧套架内第一节标准节与第二节标准节之间的分离距离 ,
3.李某微 ,未能发现施工单位擅自开展顶升作业的严重违规行为;现场监控严重缺位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直接经济损失约306.9万元 。
(四)间接原因分析
施工单位云南鑫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